2010年08月13日吳淡如
阿秋問我:「最近好無聊,可不可以推薦一些好看的書。」我推薦她對岸某位小說家寫的歷史小說。「喔,看簡體的很麻煩。」「已經有繁體版。我可以借妳。」她皺眉:「我怕他們的寫法和用字遣詞我不適應。有更好看的嗎?」我想了想,推薦香港某女作家的小說。
她又皺眉:「好像在書店翻過,她的筆調都很諷刺,看了心情會不太好吧。」本來我想說:「我家很多,我拿來借妳。」但聽她這麼說,算了,還是別說。
要或不要 要人猜心
過兩星期,遇到阿秋,她看了我就說:「妳這沒良心的,記得妳欠我什麼嗎?妳說要借我小說,卻忘得一乾二淨。」她瞪著我說:「在妳眼裡,根本沒有我這個朋友。」「啊?妳並沒有表示很想看啊。」我說。「我哪有?」她否認。「答應人家的事都忘了,真不可靠。」被她說了一頓,我真是啞巴吃黃連。
我是個不會拐彎抹角的人,如果有人跟我說話欲迎還拒,很容易被我判讀出不要。我終於明白,為什麼阿秋常說,她先生覺得她很難搞。
如果把我的角色想成她的先生,書當成女人要男人做的事或送的禮物的話─男人和女人很容易出現類似情況:送妳東西,妳不知想不想要,問妳意見,就被潑冷水;挑三揀四不知感激;若男人真的沒做,就怪他不在乎。
女人的此類應對會讓男人覺得難搞。但相反的,只要具備以下兩點,和男人就不難溝通了:
一,指令清楚,要就要,不要就不要,不要夾帶情緒性字眼,他們會搞不清妳的意向。
二,知道感激:就算妳不想要那個禮物,若知道感激,再善用一點「點化」的技巧,將來才有機會收到更滿意的禮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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